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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“钱袋子”渐渐鼓起来
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4359.77元 同比增长6.9%
一季度,我市市区居民家庭收入稳步增长,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。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对市区30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,一季度,我市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59.77元,同比增长6.9%。其中,居民工薪收入、转移性收入、财产性收入三项指标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。
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
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更加重视民情和民生,及时制定和落实国家下达的调资和各项生活补贴政策,带动了工资收入上扬。同时,我市企业经营状况逐渐好转,企业工资水平稳步增长,使居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增加。再加上,最低工资标准提高,保证了灵活就业者工资收入的增加。
调查资料显示,一季度,我市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2486.91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6.0%,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52.6%,居各部分之首,仍是居民收入构成的主体。
转移性收入起支撑作用
一季度,我市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925.66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13.7%,其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仅次于工资性收入,为40.8%,是居民家庭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。
分析我市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原因,主要有两个方面。一是受去年下半年我市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在岗、离岗和退休人员调整工资等项的翘尾影响,使得今年一季度的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比去年同期得以提高。据调查,一季度我市市区居民家庭人均离退休金收入1775.54元,比去年同期增长10.2%。二是政府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,低保范围不断扩大,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和对贫困家庭困难补贴的足额发放,使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等相关收入快速增长。
财产性收入是有益补充
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通过拥有的动产(如银行存款、有价证券等)、不动产(如房屋、车辆、土地、收藏品等)所获得的收入。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、租金、专利收入等;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、财产增值收益等。统计资料显示,一季度,我市市区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人均为38.05元,同比增长6.6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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